“品牌” 是指通过本网站发布内容协作或宣传任何与内容服务相关活动的用户。
“协作” 是指为品牌做的任何内容协作、发布或通告。
“条件” 是指本文档所规定的销售条款和条件。
“合同” 是指ParkLU和合作品牌之间根据条款4(c)达成的销售合同。
“到期日” 是指订单中明确的并且根据条款4(c)由ParkLU确认的发布或张贴协作到期的日子。
“ParkLU” 是指Park Lu Limited和其关联方帕克街(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有影响力个体” 是指寻求内容协作的用户。
“在线支付” 是指ParkLU可能不定期指定的以下支付方式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信用卡、银行转账和其他指定的支付方式。
“订单” 是指按照这些条件品牌通过本网站在网上和ParkLU下的服务订单。
“缔约方” 是指ParkLU和品牌,其中一家为“一方”
“支付处理公司” 是指适用于相关在线模式的在线支付或银行卡处理实体(包括任何金融机构)。
“服务” 是指按照这些条件ParkLU执行订单中载明并在本网站上列明的服务,并且包括本网站上张贴和发布的合作。
“服务套餐” 是指按照这些条件ParkLU执行订单中载明并在本网站上列明的服务套餐。
“网站” 是指任何ParkLU及其附属公司/子公司持有和运营的任何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
“认购” 是指品牌通过订单订购的我们基于网络的营销应用、工具和平台。
“第三方” 以条款10(a)中定义为准。
“有效期” 是指在订单中明确的一项服务套餐或认购的有效期。
“病毒” 是指任何计算机病毒、木马、蠕虫、或其他禁用性、侵入性、恶意、破坏性、腐化或扰乱性程序、宏或装置或其他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代码或指令。
“不可抗力事件” 是指ParkLU不能合理防止或避免发生的任何事件或情况,包括: